开标时间:2007-3-27
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国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安溪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所属地区:泉州市
招标内容:
安溪同美至官桥路灯工程招标公告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安溪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委托代理安溪同美至官桥路灯工程;建设规模:总长约9公里,总投资约500万元。现工程公开招标。一、投标人必须具备:1.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以上(含三级)且具有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等级;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市政专业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证书,且未承担在建工程项目。2.企业所在地银行基本账户汇入的贰拾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投标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安溪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开户行:安溪建设银行,账号:35065640801226100001803。3.投标保证金应于2007年3月26日17:30 时前汇到的指定账户,凭证上应注明工程名称并要求银行录入电脑。二、本次招标工程实行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办法,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招标人出售招标文件(包括资格后审文件)实行不记名办法,购买招标文件不必提交任何证明。三、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07年3月5日至2007年3月9日,每天上午8:30 时至11:30 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地点:安溪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址:安溪县建设局四楼)四、招标文件、资格后审文件及施工图纸售后不退。五、本工程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位置简图自行踏勘项目现场;若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并于2007年3月20日 9:00至11:00 时前通过书面形式传递给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传递的书面形式疑问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但不得署名。招标人将答疑纪要内容通过书面形式同时告知投标人索取书面招标答疑纪要的时间、地点、联系人及电话。索取上述书面招标答疑等文件实行不记名办法。投标申请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将密封的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送达安溪县建设招投标中心给招标代理机构,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六、本项目招投标的其他要求,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安溪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 0595-22117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