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人事局考试机构,省直及中央驻粤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100号),现将报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凡在广东省参加考试的,均须经过“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等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网上报名”时间 全省网上报名时间定为:2006年8月23日上午9时起至9月22日下午17时截止。 在上述时间区间内,考生登录“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www.gdkszx.com.cn)进入我省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经网上填表(简体字)、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证件照片,照片大小小于50K,所传照片须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等规定动作“网上报名”。 (二)“报名确认”时间 全省“报名确认”的截止时间为:2006年9月22日。 1、省直报名点定于2006年9月18日至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为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时间。省直及中央驻穗单位的考生或单位持附件1规定要求的“报考材料”到省直报名点进行“报名确认”,完成报名手续。地点: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4楼,广东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电话:020—37605711。 2、各市受理“报名确认“的时间、地点由各市决定后公布,但必须于9月22日前完成报名工作。 3、各市要在9月27日前将报名数据库、汇总表上报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并于10月13日前将报考材料上报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 (三)报名条件及报考材料要求见附件1。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日 期 时 间 科 目 11月11日 上午 9:00 — 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14:00 — 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1月12日 上午9:00 — 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14:00 — 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4个专业)
三、考试方式、考场设置 (一)考试方式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房屋建筑、公路、铁路、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市政公用、通讯与广电、机电安装和装饰装修14个专业类别,考生报名时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