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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24日),云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召开全省公安机关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新闻发布会,宣告整治行动正式开始,明确将一些主要路段、车辆、违法行为列为整治的重点,整治期间如果发生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将实行倒查制,追究当地公安机关领导责任。
1个记分周期内扣分12分驾驶人严禁重操旧业
根据公安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省公安厅决定现在起至10月31日,对全省道路交通实行为期两月集中整治。
省交警总队副总队长郭长青昨重申,严格禁止一个记分周期内交通违法扣了12分的驾驶人重操旧业。各级交警部门积极与交通部门配合,加强对GPS监控平台与车载终端的管理与运用。
从8月26日到28日,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5省(区、市)还将联合行动,对7座以上、行驶在所有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及易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其他道路上客车进行24小时检查。
整治行动方案明确,对发生两次以上客运车辆超员的企业,不仅是驾驶员,法人也将受到处罚。凡是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州、市以及公安机关要进行严格的内部责任倒查,追究领导责任。
云南省前8个月1535人死于交通事故
截至昨日,云南省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587起,有1535人在事故中丧生,4285人受伤。
死亡事故发生1195起,1535人死亡,1100人受伤。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事故共发生71起,一次性死亡5人以上的特大事故共发生12起,一次性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共发生3起。据事故处副处长李加勇介绍,1到8月份,全国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19起,云南省和贵州省均为3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613起,死亡人数减少327人,受伤人数减少1084人,实现了3下降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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